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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國具影響力和公信力管理咨詢機構
        中國特色管理智慧產業集成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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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體聚焦

         今年3月,國企雜志就未來國企改革存在的問題及未來需采取的成功路徑等一系列問題采訪了各界國企改革領域的權威專家,我公司董事長安林博士有幸參與本次訪談,故我司就本篇發表于國企雜志的文章《國企改革八大猜想:國有經濟戰略分布圖出臺》全文轉載如下:

        在新一輪國企改革序幕即將開啟之際,《國企》雜志派出多名記者,尋訪各界國企改革權威研究者,聽取多方建議,綜合形成本期封面文章。我們以此拋磚引玉,與各方人士共同尋找未來國企改革的成功路徑。

             鳴謝(排名以姓氏筆畫為序)

            文宗瑜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國有經濟研究室主任

            李保民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主任、黨委書記

            李 錦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

            劉 瑞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

            劉紀鵬 中國政法大學資本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導

            安 林 北京求是咨詢管理公司董事長、著名國資研究專家、中國特色公司治理專家、戰略咨詢專家、民企研究專家

           謝魯江 中共中央黨校經濟學部教授、博導

        64頁的十八大報告中,“改革”一詞被86次提及。以至在外媒眼里,這是一份“執政黨發出的改革攻堅令”。

        新一屆領導人頻頻放出信號,表明“改革是中國最大的紅利”。無論是居廟堂之高,還是處江湖之遠,改革的使命感和緊迫感仿佛一下子從30多年前的場景中穿越而來。有關國企改革的趨向與路徑,更是凝聚了國內外無數熱切目光。發端于1978年的中國式改革,是對百余年中國大變局的超越。其中,從1978年至1992年間國企改革放權讓利的初步探索,到1993年至2003年間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創新,再到2004年至今國企改革的不斷縱深推進,被稱作“最難啃的骨頭”的國企改革,已經試驗了多種經濟學理論提供的路徑,至今仍然“在路上”。

        十八大明確了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總體方向,但對于“下一輪國企改革應該怎么走”,各界爭議多多。正如一位專家所說,國企改革是中國改革過程中最為艱難、顛覆性最大的部分,始終伴隨著思想的爭論與多方利益的羈絆博弈。 回望35年的國企改革史,爭論的波峰出現了三次:第一次是1981年-1984年十二屆三中全會前,爭論焦點是計劃經濟與有計劃的商品經濟。第二次是1989-1992年黨的十四大前,爭論焦點是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2004年,轟動一時的“郎顧之爭”點燃了第三次改革爭論的火焰,爭論焦點是國有資產流失問題。如今,第四次爭論高潮已然洶涌而至。改革仍在“摸著石頭過河”,百家爭鳴原在情理之中。在新的改革序幕即將開啟之際,《國企》雜志派出多名記者,尋訪各界國企改革權威研究者,聽取多方建議,綜合形成本期封面文章。因時間倉促,這份“國企版國企改革猜想”必有很多理論與實踐上的瑕疵。我們以此拋磚引玉,愿與各方人士共同尋找未來國企改革的成功路徑。

            —— 本刊編輯 趙春凌

            猜想篇

            國企改革八大猜想

            國企改革任重道遠,國企發展責任重大,使命光榮。只有前進,沒有倒退。——國務院國資委主任王勇

         經過多年多輪改革,國有企業的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發生了很大變化,企業發展活力和競爭力得到了很好的激發。應該承認,中國近些年創造出來的發展奇跡離不開國有經濟的壯大,更離不開國有企業的改革成就。但是,國有企業的改革仍處在過程之中,需要進一步解決的體制、機制、結構和歷史遺留問題仍然很多,破解難度也越來越大。這一現象不僅困擾著國有企業發展,也存在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層面。更值得注意的是,不少人無視國有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對國家的巨大意義,屢屢質疑國有企業存在的價值,甚至建議將國有資產賣掉或者分給民眾。對此,黨的十八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再度明確指出:既要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又要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不斷增強國有經濟的活力、控制力、影響力。

        在這樣復雜的背景下,拿出一份國企改革的頂層設計就成為當務之急。全國兩會,國企改革再度成為兩會代表、委員討論的焦點之一。為此,《國企》雜志針對國有經濟目前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通過多方采訪,整理出一份國企改革總體方案的猜想版,與各界讀者共享(未注明建議人者,均為《國企》雜志綜合以上意見之結果)。

            總綱

        國企改革方向:毫不動搖地堅持和發展公有制經濟,不斷地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做強做優國有企業,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國有企業繼續向關鍵領域和優勢行業集中,競爭性領域實現與其他所有制經濟體公平競爭、優勝劣汰。國企改革目標:各層級、各類別的國有企業產權明晰、流轉順暢,建立起出資人到位、決策科學、管理高效的現代企業制度,真正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獨立主體。有較強國際競爭力,在國家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美麗中國”建設中發揮排頭兵作用,讓全體出資人更好地享受到國有企業發展帶來的實惠. 國企改革理念:過去幾輪國有企業改革過程中,積累了大量成功的經驗,也有不少失敗教訓。在制定頂層設計方案過程中,應充分借鑒歷史。與此同時,各地方政府和一些國企在國企改革方面已經進行了大膽探索,應注意形成上下互動的良好交流機制。

            猜想一:各種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

            十七大之前,黨中央的報告幾乎每次都會提到,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是國企改革。十八大報告中,這一說法則變成了“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必須更加尊重市場規律,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事實上,從現階段我國不同所有制企業面臨的現實問題來看,關鍵就要進一步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在更大程度、更廣范圍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

            “當國企作為一個經濟組織存在于市場經濟框架下的時候,它是個民事主體不應該過多地享有公權。同樣,作為公權的行政主體也不應該過多地干預企業的私權領域。”中央黨校經濟學部教授謝魯江認為,任何給國企或民企“吃小灶”的做法,都與市場化改革方向相背離的。《光明日報》刊發文章稱,應將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企業納入同一個公平競爭的市場體系。具體包括建立統一的產權行使方式;統一的市場運行規則;統一的市場監管制度;統一的爭議處理機制。

            存在的問題:

            進行市場化改革,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是國企改革的初衷。目前,從經營形勢來看,這一任務已在相當程度上完成。但是,制度層面上的市場改革還遠沒實現。比如國有企業與政府之間還存在著權力邊界劃分不清晰的問題:國企一方面承擔著相當一部分政府、社會職能,對企業發展帶來沉重壓力;另一方面國企也有意無意地享受著政府用公權為自己帶來的優勢。

            再比如,現代企業制度中的核心——政企分開的任務尚未完成,國企的行政級別至今尚未取消。這就造成了國企負重跳高與享受特殊起跑線的雙重畸形現狀。

            解決路徑:

            1.“取消所有帶有歧視性的法律法規,逐步改變那些看不見的門檻,讓國企和其他所有制企業在同一起跑線上競爭。”

            2.“除一些幼稚性產業如稀土產業需要強化國企全產業鏈外,許多成熟型產業如石化、糧食、煤炭等,都不宜向全產業鏈方向發展,而應當向上發展,放開下游,形成一個初級產品相對集中壟斷、最終產品充分競爭格局。留在下游的國企按照市場游戲規則行事。國企與民企在一個產業鏈中形成利益共同體,比較符合中國國情。”

            3.加快企業辦社會、廠辦大集體等國企發展中的歷史遺留問題,徹底將國企的社會職能移交當地政府。

            4.“徹底取消國企行政級別。從社會主義建立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的長遠方向來看,民事主體間的契約關系顯然更符合體制完善和企業發展要求。 ”

            改革時間表:

            1.一年之內,清理出不利于公平競爭的法律法規,并予以取消。

            2.兩年內,各部委針對新36條所制定條款應基本落實。

            3.2013年廠辦大集體改革已全面啟動,應該盡早確定出國企社會職能剝離的完成時間表。發達地區2015年,中西部地區2017年應基本完成。

            4.可以想象,取消國企行政級別需要較為漫長的過程,期之2015年。

            猜想二:國有經濟戰略分布圖出臺

            近30年來,抓大放小、有所為有所不為始終是國企改革的重要落點。在此理念的指導下,國企在多數領域收縮戰線,新組建的國企主要集中于重點行業和關鍵領域。

            存在的問題:

            按照國務院國資委的說法,國企存在的問題是:“國有企業大多分布在傳統型產業,處于產業鏈、價值鏈的中低端環節,戰略性新興產業比重較低。一些國有經濟比較集中的行業產業集中度較低,資源配置效率不高,核心競爭力不強,重復建設、惡性競爭、資源浪費、環境污染等問題還沒有很好解決。” 這些問題的出現,固然與地方對GDP的迷戀有關,也與國家對國有企業戰略布局的模糊化處理有關。無論是“抓大放小,有所為有所不為”,還是后來的“重點行業、關鍵領域”,都缺乏具體指向性。此外,對于國企該不該進入競爭性領域也存在著較多的爭論。

            解決路徑:

            1.頂層設計方案中,應對未來國有經濟戰略布局做出明確規定。在此原則指導下進行增量國有資產布局。

            2.針對競爭性領域國企的存量部分,應完全由市場規則決定其未來。

            “國企改革重組過程中,要真正面向整個社會進行資源配置,既允許社會資本參與某些方面的資產與業務重組,也允許國企對于一些合適的社會資源,乃至是國際上的合適企業進行有效地介入,真正推進國有資本在有關領域里的有進有退,做到進退有據。” “既然說國有企業是市場競爭的主體,就要遵守市場規則。如果企業在市場中缺乏競爭力,只能選擇退出。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如果它能夠做得好,卻要強行其退出,是不符合市場經濟原則的。”

            改革時間表:

            2013年。

        猜想三:構建大國資統一監管格局

            廣義上說,中國共有超過5000家中央企業。除116家由國資委履行出資人和監管職責外,其他分布在財政部等近80個中央部委旗下。近來,包括金融、文化、教育領域均有成立類“國資委”監管機構的構想乃至舉動。事實上,推進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實現更大范圍、更高層次、更廣領域優化配置國有資源的客觀需要。因此,地方政府層面近來已開始著力探索國資統一監管模式。目前,過半省市國資委經營性國有資產監管覆蓋面超過90%,四大直轄市國資委已實現了經營性國有資產的全覆蓋;廣西、內蒙將金融企業納入監管范圍;湖北和深圳將文化、科技企業納入監管范圍。針對資產數量龐大的金融類國企,應組建金融國資委代為履行出資人職責,其他所有經營性資產都可納入國資委監管范圍內;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紀鵬和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則認為,應該把包括金融國企在內的所有國企納入國資委監管范圍。

            存在的問題:

            當前的分部門出資人監管格局,不利于各級政府對相關國有資本總量、結構、變動的掌握,更重要的是無法對國有資本進行統一戰略規劃布局、實施有進有退的結構調整。

            解決路徑:

            1.立法保證。2009年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主要指向對象為國資委監管企業,其他部門所屬經營類、資源類、行政事業類、金融類資產并未涵蓋。條文中同時提到,“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可以授權其他部門、機構代表本級人民政府對國家出資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 這成為如今多部門爭搶監管職責的法律源頭。

            “應完善國資監管立法,對各類國資監管主體加以具體規定。”

            2.直接劃轉。無論是中央企業工委時期,還是國務院國資委成立之初,都是實施的直接劃轉。直到2012年,國務院還劃轉了一家原來由糧食局所屬的央企——華糧物流。近日,又傳了將鐵道部拆分,運營部分劃轉國資委的說法。

            可見,只要高層有改革決心,形成一個或者是兩個監管范圍更為廣泛的出資人在操作層面并無問題。

            改革時間表:

            1.立即開始一個涵蓋面更為廣泛的《國資法》的制定工作。

            2.2015年之前完成國資監管格局重建工作,所有國有資產由一個或者兩個監管機構管理。

            猜想四:對國企實施分類監管

            作為企業,國企具有逐利屬性,不然不能稱其為企業。同時,作為全民所有的經濟體,國企又肩負著光榮而沉重的社會責任,不然則不能冠名以國有。由于行業屬性不同,國企的社會責任負擔也不一致。按照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邵寧的說法:“目前國企大體上可以分為功能性國企和競爭性國企兩種類型。”所謂功能性國企包括供水、供電、供油、供氣、公交地鐵等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從事重要資源開發的企業,以及軍工、大飛機等關系國計民生的戰略性企業。這些企業雖然也有盈利需求,但是更重要的是社會職責和戰略任務。競爭型國企則與其他所有制企業一樣,應該在法律框架內追逐利潤為先。

            存在的問題:

            在現行考核機制下,這兩類企業往往混為一談,雖然具體考核指標有區別,但考核辦法基本一樣。毫無疑問,這會影響考核的公平性,更會削弱功能性企業履行社會職能的積極性。

            解決路徑:

            頂層設計中予以明確,哪些企業屬于功能型企業范疇。

            “對這一部分企業,不應以營利作為目標,不應該考核EVI,而應考核其對國家的戰略貢獻、對國家某個方面的實力提升。他應該有特殊的考核維度,而不是大一統的考核標準。”

            改革時間表:

            2013年。

            猜想五:國資委監、管職能分離

            作為政府直屬特設機構,國資委承擔著專門履行出資人職責、專司國有資產監管的獨特使命。

            存在的問題:

            國資委同時具有監督、管理兩種職能,“就好比一個人同時身兼裁判員、教練員,而這兩者之間是矛盾的。”潘朝金表示,“監督和管理放在一起,國資委的職責太重。指望這一二百人去管理116家中國最優秀的企業,管多了下面就死了,管少了問題就出現。”持類似觀點的還有北京求是咨詢公司董事長安林、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紀鵬等。他們的一致看法是,未來要改革現有國資管理體制,實施監、管職能分離。

            解決路徑:

            1.構建國資三級監管體制。

            “國資委作為終極出資人,下面設置若干個國有資本經營公司,由這些公司直接出資管理實業公司。這一制度能有效地分離國資委的監督、管理職能,提升管理水平,還能保證與現行體制的連貫性。”

            ——建議人:劉紀鵬

            2.由監管企業轉為監管資本。

            “從法律層面上來講,國務院國資委其實并不需對于國有企業是否做強做優負責,其責任只是要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若是企業無法實現投入資產的保值增值,首先可以通過召開股東大會更換企業領導團隊,其次可以撤資。”

            改革時間表:

            2015年。

        猜想六:大批國企整體上市

         改革開放以來,國企經過了多輪改革,實現了從國營工廠到國營企業再到國有企業再到國家出資企業的變化。時至今日,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已成為國企改革過程中的共識。對此,李保民說:“改到深處是產權,體制溝壑變通途。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是構建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基礎,是完善基本經濟制度的內在要求。”產權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已經30年改革實踐證明。“產權改革是這一輪國企的當務之急和突破口。”文宗瑜也認為,要解決國企長期累積的多重問題,必須與國企產權制度改革結合起來,才能使國企管理有根本性的轉變。

            存在的問題:

            資本是市場的重要元素,而流動性是資本的重要特點。數據顯示,國企證券化率已達到較高水平。但多位專家均認為,目前國有資產流動性不足。一方面,整體上市比例較低,央企中整體上市企業僅有數家。另一方面,股權的多元化水平較低。周放生稱:“不能搞封閉式重組,不能總是國有企業重組別人,而是以開放的心態歡迎民營企業和外資重組國有企業,尤其是那些虧損嚴重企業。這樣才能實現混合所有制的股份制改革。”

            “可以說,現在國有資產在市場進入和退出的配置狀況沒有達到我們預期,也沒有有效推動我國的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結構的升級。”謝魯江表示。

            解決路徑:

            整體上市

            “競爭性國有企業改革最終的體制模式將是干干凈凈的公眾公司,完全按照資本市場的要求和規則運作。做到了這一點,國有企業就徹底實現了多元化,變為混合所有制的股份公司;國有資產也實現了資本化,流動性會非常好;國有企業也就實現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融合。 ”

            ——建議人:邵寧

            改革時間表:

            國企將整體上市的方案已在國資委內部達成共識,但是進程緩慢,應該加快推進。2020年能否完成?

            猜想七:董事會任命國企管理團隊

            國企改革方向中,政企分開是重要方向。國資委的職責范疇中,則是管資產與管人、管事相結合。

            存在的問題:

            作為出資人代表,國資委應有權決定企業管理團隊人選。但時至今日,由于種種原因,這一權限并未得到完全實現。以國務院國資委為例,目前僅掌握了非53家央企的人事任免權,53家重點央企的管理團隊任免權至今掌握在非出資人代表手中,政府部門和國企領導之間對調頻繁。

            這一模式引發了一些現實問題。比如對企業一把手監管失控,企業管理無意謀劃長期發展目標,任命的企業領導不熟悉企業管理等。

            此外,這樣的人事制度安排與國企殘存的行政級別結合后,使得國企管理者身份不明確。究竟是官還是企業高管?也使得國企管理者薪酬制度設計出現了矛盾:究竟是比照同行政級別干部,還是比照市場規則?執行前者則不能調動當事人積極性,比照后者則引發社會不滿,事實上也不公平。

            解決路徑:

            國企母公司層面的股權多元化

            “股權多元化的重點是國企母公司改革。所謂股權多元化就是放開一部分國有企業(主要是競爭性領域國企)的產權,讓民營資本進入,讓這部分國有企業真正實現完全市場化,成為徹底的混合所有制企業。國企邊界模糊后,國資委成為普通的出資人,將與其他股東一樣派駐董事、領取分紅,通過董事決定企業高管人選,按照市場慣例決定高管薪酬。”

            改革時間表:

            與整體上市同步。

            猜想八:國企利潤分配更加公平、透明

            近10年來,國有企業發展迅猛,創造了堪稱巨大的經濟效益。國企發展帶來的利潤,一部分上繳國家稅收,直接用于公共財政支出,一部分留在企業保證后續發展,發放職工工資。近幾年新增了國有資本收益上繳,作為對股東的分紅。

            存在的問題:

            國企利潤分配中,無論是上繳紅利比例及去向,還是內部薪酬分配,都存在不小爭議。“過去的國企改革在打破鐵飯碗和解決平均主義有了顯著成效,但是新的問題是:國企內部員工的分配有差距拉大的趨勢,國企職工收入與非國企職工收入的差距有拉大趨勢,各個行業的國企員工收入之間有差距拉大的趨勢。”劉瑞表示。

            此外,國企上繳紅利比例過低,體制內循環現象突出,透明度不夠等,也是專家和公眾時常討論的話題。

            解決路徑:

            “提高國企上交利潤的比例和對留成利潤使用情況的申報公示制度,讓社會公眾了解國企的利潤使用情況并給予監督。逐步提高上市國企公司的股權收益比例和分紅比例。”

            改革時間表:

            2015年。    

        作者:劉青山 趙春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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