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北京求是聯合管理咨詢公司董事長、管理學博士
企業不同發展階段,對董事的選擇、配置也有動態性
眾所周知,董事會對一個法人治理結構健全的公司制企業來說,是決策核心和大腦機構。因此,董事會如何組建,如何形成,即董事會如何配置,就顯得非常關鍵、非常重要。通過對中央企業董事會建設五年來探索實踐的追蹤和咨詢研究,筆者認為,董事會的配置是有階段性的——企業在不同階段董事會有不同配置。換言之,董事會的配置具有動態性。
一般而言,從一個國有企業發展的歷史時期看,大概需要走過“一元、二元到三元”這三種配置模式。
一、初期階段,企業處于生存發展期。彼時,抓機會、抓市場、抓客戶,企業內外部經營環境客觀要求企業快速應變、果斷決策、雷厲風行。因此,董事會在主要成員的配置上,采用董事長、總經理和黨委書記仨崗位 “一肩挑”的“一元”配置,頗為合理、有效。
二、中期階段,企業邁上發展快車道。此時,家業漸大,枝繁葉茂。特別是隨著企業的不斷壯大,效率與風險意識也開始受到股東和經營管理者的關注。于是,企業對董事長和總經理進行“二元”配置,就成為必要。這樣,通過適當分離董事會的決策權與經理(層)的執行權,能夠有效地防范和減少企業決策與經營風險的產生。當然,黨委書記一職,既可由董事長兼任也可由總經理擔當。
三、后期階段,企業步入平穩經營狀態。這一時期,企業體巨量大,保穩定、防失誤便會成為壓倒一切的心理重任。隨之,制衡機制將被提至戰略高度。因此,采取董事長、總經理和黨委書記“三駕馬車”式的“三元”配置,往往乃大勢所趨。
這里,黨委書記單設,一方面為了確保黨組織在企業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另一方面在于發揮黨組織對企業各項工作的監督職能。特別是做到有精力服務、有能力監督董事長、總經理任職者的工作。從這個角度來說,黨委的作用與監事會職能有些相似,如果能和監事會平行履職、相得益彰,那將充分體現國有企業的治理特色,也實現了國資委領導提出的“國有企業應該比其他所有制企業發展得更好”的愿望。這或許也是中國特色國有企業公司治理中有別于其他國家國有企業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特征。
需要說明的是,不管一個企業的董事會采取上述何種配置,筆者認為都應是有前提的,而且只有具備這樣的前提,董事會配置效果才能呈現。
首先,外部董事數量過半。對于國有企業來說,這是防范企業“內部人控制”的必要策略。特別是對于采用董事會“一元”配置的企業,外部董事在董事會中數量過半非常必要。
其次,董事會職權歸位。即董事會要依法實質享有對經理聘任解聘、考核和薪酬分配的決定權。尤其對于采用董事會“二元”和“三元”配置的企業,董事會享有這項決定權至關重要。否則,就有“兩個中心”或“兩個山頭”的危險。
此外,董事會配置除了表現在董事長、總經理和黨委書記等主要成員上,還表現在一般董事成員上。就是說,企業不同發展階段,對董事的選擇、配置也有動態性。比如,企業處于產品經營階段,配置董事成員時,內行的董事宜多點;企業處于跨國經營階段,懂國際經營管理的董事應適當加強;而企業處于多元發展、資本擴張階段,精于投資理財、資本運營的董事,則理應多多配置。